秋收在即,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桦甸市农业农村局和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聚焦农民朋友们身边的“小场所”,在村委会、便民超市、小广场等地张贴海报500张,送发《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500余“封”。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秋天是丰收的季节,辛勤的汗水即将换来丰收的果实。在这个喜悦的时刻,桦甸市人民检察院提醒您:

现代化农业机械是农民节时省力的好帮手,但如操作不当、疏忽大意也会造成安全风险。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农机伤人事故频发且原因各异。如,张某在驾驶单垄玉米收割机作业时,进料口处被玉米秸秆堵塞,张某未停机熄火便徒手清除玉米秸秆,导致手部绞伤,丧失劳动能力。又如,李某私自拆除玉米收割机驾驶位防护措施,在收割过程中颈部被电线杆斜拉线切断,丧失生命。农机安全无小事,在此,我们提醒您:

(一)正确使用农机,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定执行。

(二)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驾驶员必须具有对应且在有效期内的驾驶证件。

(三)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过度疲劳状态下操作农业机械设备。

(四)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先观察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五)农机夜间操作时需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六)定时对农机进行检查保养,防止在作业场地发生火灾。

(七)农机发生故障时,一定不要直接上手,可切断电源、借助工具操作,避免手、腿等身体部位卷进机械发生危险。